《海关认证企业标准》
随着11月28日海关总署177号、178号公告发布,最新海关AEO认证企业标准经过多轮征求意见调整后终于尘埃落定。新标准的出台,在行业内掀起一片学习狂潮,各大企业都在积极研读学习新规。
新标准总体来说宽严并济,实操性更强,AEO认证的含金量伴随则会新标准会越来越高。新标准存在以下五个关键点:
1.认证对象分类管理。
新标准根据经营类别将企业划分为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企业、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三类,并根据每类经营特点制定了单项认证标准。避免了旧标准某些项企业不适用的情况!
2.检验检疫内容注入。
新标准大幅增加“检验检疫”相关要求,正是企业管理业务领域“关捡融合”的体现。
3.宽严并济。
宽的是在细节部分取消一些旧标准的规定。以高认为例,取消“自我评估”,职责分工中在原有“部门”之外增加“岗位”,顺应“无纸化”进程,场所安全中不再机械地要求“报警系统”,取消了人员“背景调查”的有关规定,除报关企业外,取消了“报关差错率”的有关规定,增加了“视为符合……标准”和“免于……执行……标准”的灵活性规定。
严的是对于企业来讲分支机构与总公司将要合并计算,企业内部控制、贸易安全两类标准要求提升,并且需同时通过通用标准与分类标准的考核。
4.明确“联合激励、惩戒”制度,提升企业信用,防止“失联”。
新标准增加了“外部信用”,要求企业在海关的注册登记或者备案信息与实际相符,企业和企业相关人员2年内均未被列入国家失信联合惩戒名单,1年内被海关列入信用信息异常企业名录次数不超过1次,且不超过30日。
5.更加重视货物运输安全,加大延伸认证制度!
新标准首次将延伸认证制度写入正文,证明海关下一步会更加重视货物运输安全的检查。针对进出口收发货人,只做单纯的国际贸易业务的非生产型企业,延伸认证其1家有委托关系的主要物流运输企业。针对报关企业,只做单纯的报关业务的企业,延伸认证其1家有委托关系的被代理企业或者主要物流运输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