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守法规范情况判定标准,若公司一年内有超出以下标准情况,则建议在对应处罚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一年后再申请:
一、企业通用项(所有企业适用):
1. 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关务负责人1年内未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若有异常,姚建议延期申请,即处罚满1年后再申请;或换人换岗。)
2. 1年内无因违反海关的监管规定被海关行政处罚金额超过5万元的行为。 (单次处罚不超过5万,则本项达标)
3. 1年内因违反海关的监管规定被海关行政处罚金额累计不超过10万元,且违法次数不超过5次或者违法次数不超过上年度报关单、进出境备案清单、进出境运输工具舱单等单证总票数千分之一。 (多次被处罚的,金额不能超过10万元、且次数5次或单证总票数千分之一(二选一,千分之一多于5的,则选千分之一))
4. 1年内无因进口禁止进境的固体废物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被海关行政处罚的情形。 (零容忍项,1年内绝对不可以有,可以看做是上述2、3条标准的补充)
5. 上述(2)(3)所列行为经海关认定系企业自查发现并主动向海关报明的,比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四款执行。(如上述2、3条处罚被海关认定是企业主动披露后的情形,则认证时此项为达标)
6. 1年内企业无以下情形: (下列行为是零容忍项,只要有则直接不达标)
①向海关人员行贿。
②向海关提供虚假情况或者隐瞒事实。
③拒不配合海关执法。
④转移、隐匿、篡改、毁弃报关单等进出口单证以及与进出口直接相关的其他资料。
⑤拒绝、拖延向海关提供账簿、单证或海关归类、价格、原产地、减免税核查所需资料等有关材料。
⑥被海关责令限期改正,但逾期不改正。
⑦由海关要求承担技术处理、退运、销毁等义务,但逾期不履行。
⑧报关单涉税要素申报不规范。(此项依《关于公布《海关高级认证企业标准》涉税要素申报规范认定标准的公告》标准执行)
⑨涉及危险品等海关重点关注的高风险商品伪瞒报、夹藏夹带被查发。
7. 企业和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关务负责人1年内未被列入国家失信联合惩戒名单。 (若有异常,则建议延期申请,即处罚满1年后再申请;或换人换岗。)
二、经营食品业务企业适用项:(进出口食品业务收发货人企业适用,其他企业不适用)
1. 1年内出口产品被国外通报安全卫生问题,调查后确认为企业自身原因导致质量安全问题的批次不超过2批次。
2. 1年内未出现因质量管理不到位,被国外通报使用我国或进口国禁用农药或禁用物质等严重安全卫生问题。
3. 1年内进口商未被列入海关总署进口食品不良记录名单。
三、经营报关业务企业适用项: (代理报关企业适用,守法规范要求比通用项更严格;其他企业不适用)
1. 1年内无因违反海关的监管规定被海关行政处罚金额超过1万元的行为。
2. 1年内因违反海关的监管规定被海关行政处罚的次数不超过上年度报关单、进出境备案清单、进出境运输工具舱单等单证(以下简称“相关单证”)总票数万分之一,且被海关行政处罚金额累计不超过3万元。
3. 上年度相关单证票数无法计算的,1年内无因违反海关的监管规定被海关行政处罚的行为。
4. 上述1、2、3所列行为经海关认定系企业自查发现并主动向海关报明的,比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四款执行。
如对上述要求还有不明之处,可咨询世纪百灵13728860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