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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识 | 进出口企业取得海关AEO高级认证资质有什么优势?

AEO是Authorized Economic Operator的简称,是世界各国海关对高信用企业的统称,中文译名为“经认证的经营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管理办法》(署令〔 2021〕251号)明确:经认证的经营者(AEO),是指以任何一种方式参与货物国际流通,符合海关总署规定标准的企业。海关根据企业申请,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将企业认证为高级认证企业(即中国海关AEO),对其实施便利的管理措施,中国的AEO企业相当于是中国海关的“VIP”,可以享受“国内、国际”两个层面的优惠措施。

进出口企业取得海关AEO高级认证有什么优势

助企业加强规范管理能力

      高级认证企业的认证标准分为通用标准和单项标准。通用标准包括内部控制、财务状况、守法规范以及贸易安全等内容,单项标准是海关针对不同企业类型和经营范围制定的认证标准。高级认证企业应当同时符合通用标准和相应的单项标准;

      企业在申请成为高级认证企业的同时,就是对照标准开展自我规范管理的一个过程,将进一步引导外贸企业进行合规建设与自我革新,为我国外贸保稳提质发展注入新活力、创造新价值。


享受通关便利


海关总署研究制定了《海关认证企业管理措施目录》(署企发〔2021〕16号),明确了各项管理措施的职责分工,包括5大类22条认证企业管理措施。

一、优先办理类措施

(一)优先办理海关注册登记、备案等业务手续

(二)优先办理进出口货物通关手续

(三)因不可抗力中断国际贸易恢复后优先通关

(四)优先适用海关改革创新制度

(五)优先对外推荐注册

(六)优先提供统计数据服务

(七)优先受理办理预裁定申请

二、减少监管频次类措施

(八)适用较低进出口货物查验比例

(九)降低进出口货物检验检疫抽批比例

(十)适用较低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抽查比例

(十一)减少对企业稽查、核查频次

三、降低通关成本类措施

(十二)可以申请免除担保

(十三)降低担保金额

(十四)进出口货物实施“先放后检”

(十五)进出口货物采用“非侵入”方式查验

(十六)实施企业信用承诺和“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监管模式

四、缩短办理时限措施

(十七)压缩检验检疫事项审批时限

(十八)缩短提出“预约通关”申请时间

五、优化服务类措施

(十九)设立海关企业协调员

(二十)提供专属信用培育

(二十一)提供信用信息服务

(二十二)协调解决跨关区通关疑难问题

2022新增便利



根据署企发〔2022〕73号,为进一步发挥海关信用管理职能作用,海关总署决定在原有管理措施基础上,向高级认证企业实施以下便利措施:

(一)优先实验室检测。对高级认证企业的进出口货物样品需送实验室检测情形,在实验室管理系统报验界面勾选“加急”选项,检测结束后第一时间出具检测报告。

(二)优化风险管理措施。进一步优化高级认证企业中低风险事项的风险管理措施。

(三)优化加工贸易监管。对适用加工贸易账册管理的高级认证企业,海关可结合实际确定是否开展盘库核查及核查时海关抽盘商品价值比例。

(四)优化核查作业。对同一家高级认证企业,实施管理类核查作业叠加。

(五)优先安排口岸检查。对高级认证企业的进出口货物优先安排口岸检查作业。

(六)优先开展属地查检。对高级认证企业的进出口货物优先开展属地查检作业。

多部门联合奖励

海关总署、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等39个部门签署了《关于对海关高级认证企业实施联合激励的合作备忘录》,企业可以享受这些部门提供的绿色通道、减少查验、优先办理、简化手续、重要参考和改革试点6大类49项联合激励措施。海关总署通过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相关政府部门提供海关高级认证企业名单,以供其他部门实施联合激励。
一、减少抽查措施类

1.发改委部门的减少重大项目稽查的抽查比例;

2.市场监管部门的降低市场监督抽查比例;

3.环保部门的减少监管频次。

二、绿色通道类措施类

1.发改委部门行政审批绿色通道;

2.税务部门的绿色办税通道;

3.金融部门办理授信贷款等业务时提供绿色通道;
4.食药监部门的药品生产经营绿色审批通道;

5.工商部门的变更登记绿色通道。

三、优先措施类

1.发改委部门的专项建设基金项目优先考虑;

2.国土部门的优先考虑政府招标供应土地;

3.税务部门的优先办理出口退税;

4.商务部审批事项优先办理;

5.中央文明办等部门优先给予先进集体和个人荣誉等。

四、简化手续、缩短时间类

1.发改委的简化政府投资项目招标证明材料;

2.税务部门的缩短出口退税时间;

3..商务部审批事项缩减办证的时间。

五、重要参考类

1.金融部门的授信融资参考;

2.审批证券、各部门给予奖励和表彰的重要参考。

六、改革试点类

1.优先选择外汇业务合规性好的海关高级认证企业作为贸易投资便利化改革措施的先行先试对象。

国际贸易便利

截至目前,中国海关已经与欧盟、新加坡、巴西、塞尔维亚等52个 国家(地区)签署了AEO互认协议,互认国家和地区数量居世界首位。与互认国家(地区)通关便利措施的具体内容由双方海关协商,在签署的互认协议/安排中予以明确。所以不同国家(地区)给予的通关便利措施略有差别。但总的来说,通常有以下几大类:货物优先通关、较低查验率、联络员协调机制、贸易中断恢复后的优先通关。
        与中国实现AE0互认的国家和地区如下:

新加坡、韩国、中国香港、 欧盟成员国 (欧盟成员国27个,奥地利、比利时、保加利亚、塞浦路斯、捷克、克罗地亚、丹麦、爱沙尼亚、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匈牙利、爱尔兰、意大利、拉脱维亚、罗马尼亚、立陶宛、卢森堡、马耳他、荷兰、波兰、葡萄牙、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西班牙、瑞典)、英国、瑞士、新西兰、以色列、日本、白俄罗斯、智利、澳大利亚、哈萨克斯坦、蒙古、塞尔维亚、乌干达、南非、巴西、伊朗、乌拉圭、俄罗斯、泰国、阿联酋、菲律宾、哥斯达黎加、中国澳门。


全国多地政府部门给予政策补贴

如山东、苏州、深圳、福建、东莞、广州、重庆等地区均有给予新申请通过审核成为海关高级认证或复审通过的高级认证企业一定的现金奖励。


小编总结:

总之成为AEO高级认证企业对于外贸供应链上的企业来讲在规范公司管理和公司发展方面都有很大的帮助,但同时小编提醒大家在准备申请AEO高级认证前要认真理解AEO相关政策,不要盲目、不要误解、不要违背守信原则。切记!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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